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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谈红楼梦
细谈之七百八十九
发布日期:2019-08-05 05:57:53

   细谈第一百二十回

红疯子:这第一百二十回的回目是[甄士隐详说太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这是续作者在了结完了续书情节后对整部[红楼梦]作的总阐述],具体讲明了自己与原作的不同,讲明了自己对红楼梦的总看法,值得大家反复阅读领会啊。

最后一回开头的袭人自我解释仍然遵循了用判词来解释结局的熟套,这样一来只是完成了故事情节,却回避了阐明其事体情理,直把悲剧当喜剧,这样的艺术典型还有什么意义呢? 袭人悲剧的意义其实在开卷第三回就说过了,[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下不择,还说通灵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这段话如果用在袭人身上,就是[贾宝玉连袭人之高下也不择,还说通灵通灵呢!]再说明白些,贾宝玉向来以[护花主人]自居,却不识花之高下,向来以[惜花人] 自许,却不知珍惜[花袭人][花袭人]珍惜他,他反而要唾弃[花袭人],真是不通灵[惜花人]啊。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后来服侍湘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湘云,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以此类推,将来服侍蒋玉菡,当然也是[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蒋玉菡]了,这种花虽然很平凡,但却值得珍惜,因为她首先就珍惜男人,如果男人不珍惜她,那不是[连女人之高下也不择]吗?好夫妻其实就是互相珍惜啊。宝玉连这样忠诚的身边人都不知道珍惜,当然不通灵了,后来[自经煅炼之后,才灵性已通],知道了花袭人的好处,更知道自己[连女人之高下也不择],连[花惜人]都看不出来,当然不够资格称为[惜花人]了。续作者连这些事体情理都看不懂,怎么可能写出袭人悲剧的意义呢?于是用薄命簿里的判词来解释他自己杜撰的结局,似乎命中已经注定如此了,只好听天由命,不能怪她自己对宝玉不忠,这种用[命定论]来为宝玉推托是咱最讨厌的,这样就成了先有判词后有《石头记》一书了,《石头记》的灵魂就被阉割了,诸裙钗悲剧就白受了,原作者就不值得为她们昭传了,既然如此,还要写《红楼梦》、续《红楼梦》干什么?还要教人通灵干什么?咱们都听天由命好了。

石呆子:你又要发疯了,续作者根本不了解宝玉逐袭人这段情节,他只是根据判词伏笔说袭人会改嫁蒋玉菡才设计这段情节的,既然宝玉已经出家了,既然袭人还不算宝玉正式的妾,当然要给袭人以出路了。再说续作者本来就赞赏袭人,当然要找理由为她按排好结局了,这也叫[顺水推舟],如果他认为袭人是[其间拨乱的小人],他才不会给她按排这样的好结局呢,这也是为了体现[善有善报]的创作宗旨啊。至于为什么要突出袭人的[不得已],说到底还是怕与[好女不嫁二夫]的礼教冲突,这才故意把袭人再嫁的情节描写得这么动人的,这也是当时社会情况下不得已的写法啊。

红疯子:照这样看来,袭人还成了恪守礼教的典型了?续作者还真会维护礼教,把一个深受礼教其害的典型描写成遵守礼教的典型,看来世上事也是任由人评说啊,既可以说好了,也可以说坏了,真正[人嘴两块皮]。在咱看来袭人本来就是当时奴婢制度和纳妾制度的牺牲品,偏偏她的身份又介于这婢与妾之间,给了宝玉将她逐出的借口,可以说是宝玉的任性胡为直接导致了她的悲剧,也是宝玉的[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造成了对袭人的误解,在宝玉是受《西厢记》影响太深,总是把自己当[多愁多病]的张生、把黛玉当[倾国倾城]的莺莺、把晴雯当红娘、把王夫人当老夫人、把袭人当[其间拨乱的小人],既然他心目中的红娘被拷至死、心目中的莺莺又病死了,他又不能把王夫人怎么样,当然只有拿他心目中的[其间拨乱的小人]出气了。这一点你前面已经说过了,咱重提一下是为了质疑续作者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如果是存心不写这一点,又为什么不叫王夫人把袭人的名份正式确定?既然宝玉已经或快要结婚了,给他纳妾应该是正常的,而且贾母已经死了,王夫人完全可以做主了,为什么不把袭人的名份给正式公布呢?这样一来袭人不是用不着改嫁了吗?过去人们对妻妾的私有观念是很强的,所谓[从一而终]说穿了还是把女人当男人的占有物啊,如果不是自己先唾弃,岂肯轻易让给人?在宝玉出家或病死的情况下,袭人的改嫁意味着她对宝玉的不忠,意味着贾府不能守住宝玉已经占有的女人,这是很没有脸面的事,在袭人决心为宝玉守节的情况下,王夫人该立即确定她的姨娘身份、促成她为宝玉守节才对,秦氏死时就有瑞珠触柱守节之事,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殓殡,宝珠者,因见秦氏身无所出,乃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贾珍即时传下,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这些说明王夫人若想留袭人守节一点也不难,都是续作者存心让袭人有个好结果,才拘拘于判词的形式、不取其事体情理的。

咱还有一个想法,这里大胆说出来供大家参考。如果把贾家当皇家看,袭人晴雯也是贾家的包衣啊,晴雯既然是正邪之争的牺牲品,袭人为什么不能算[争玉]的牺牲品呢?这样看来[花知惜人、人却不知惜花],就有了[包衣忠诚于皇家、皇家却不知珍惜忠心的包衣]的意思了,说穿了就是[什么皇帝?连人之高下都不择,还说圣明圣明呢!]

石呆子拍手道:你这个想法有趣!世人若都象你红疯子这样读红楼,何愁解不出《石头记》的其中味?但是你这只拓展到皇家来解释还是狭义[其中味]、不是广义[其中味],只有延伸到[普天之下过去未来所有的女子],才能解出广义的[其中味]呀。看看天下女子,有几个不珍惜自己的男人?再看天下的男人,有几个知道珍惜自己的女人?如果把女人比作[花]、把男人当作[人],你们就能看出从来都是[花惜人]、而不是[人惜花]了,偶尔出现个把象贾宝玉这样的[惜花人]还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的古怪人,只有象原作者这样经过煅炼的、灵性已通的、知道[男人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的、肯[使闺阁昭传]的人,才是真正的[惜花人]啊!因此只想到曹家诸裙钗的人只能算贾宝玉式的[惜花人],只想到皇家的人也只能算是象你红疯子式的[惜花人],只有想到[普天之下过去未来所有的女子]的原作者,才算道地的[惜花人]啊。说到底,[惜花]是珍惜天下所有的女人,而不是只珍惜花袭人这个天下所有[花惜人]的代表。

红疯子:你这话咱爱听,只要能提高精神境界、达到更通灵的目的,咱愿意长久与你这呆子谈下去。

下面写的是贾宝玉跟贾政道别的情节,这也是续作者自己的想象,生活中的贾政原型是早就死了的曹寅,生活中的曹荣无论是病死前还是出家后,怎么可能与死去的父亲道别呢?就是正常的象甄士隐这样的出家人也不会专门向生身父亲道别的,因为出家无家嘛,无论是佛教或道教,真正的信徒都是没有家的概念的,也没有父亲的概念,当然用不着向生父道别了。续作者强调[忠孝]二字,所以支使出家后的宝玉来向父亲道别,说穿了还是觉得自己不孝啊,一个真正的和尚会觉得自己不孝吗?如果这样想,他就没有真正弄懂佛教的教义。续作者不信仰佛教教义,只信仰忠孝节义的理学,当然会把佛教徒或道教徒当理学学生来处理了。这里的贾宝玉来向贾政道别显示了他对父母妻子的恋恋不舍,而[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则显示了一僧一道的不讲情义,这表明续作者不赞同[一僧一道]代表的仙界、只赞同贾政宝钗代表的理学啊,续作者不相信补天石变成通灵玉、绛珠仙子还泪给下凡的神瑛侍者、太虚幻境薄命簿等神话,他认为这是原作者在借一僧一道来骗人,他就是要用理学来唤醒痴迷的宝玉,最后即使不能使宝玉回头,但让他[博得一第、留下一子、且向贾政王夫人叩头、向宝钗作揖],这已经不容易了,要不是[一僧一道夹住宝玉就走],说不定宝玉还会跟续作者回头呢,大家看续作者想得有多美,这说明续作者还是想用续作的理学纠正原作的神学和情学啊,他哪里知道原作是假借神学情学来否定理学呢?

再说[贾政扶贾母灵柩,贾蓉送了秦氏、凤姐、鸳鸯的棺木到了金陵,先安了葬。贾蓉自送黛玉的灵,也去安葬。]这就违反原作[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的原则,给了读者以[贾家在北京]的强烈印象。其实你石呆子早就说过,《石头记》的生活素材主要发生在南京,如果死了人口应该从南京送回北京安葬,不应该是死在北京、送回南京安葬,即使是雍正抄家后遣送回北京的曹家,回北京后再怎么重新发达,也不可能把棺木送到金陵安葬,肯定是在北京安葬,因为北京才是曹家的故乡,这是起码的生活常识。续作者如今弄得把贾母等人的灵柩送回金陵安葬,给读者造成了贾府在北京做大官的强烈印象,于是让乾隆北京曹学占据了红学的主要阵地,这是很大的失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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