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疯子: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咱读红楼也有二十年了,总猜不出脂批是怎么回事,与作者与全书什么关系,经你这一解终于大彻大悟,把《红楼梦》的主要问题都想通了,谢谢你。但具体到这段脂批到底是什么用意,还乞明示。
石呆子:你又明知故问了,既然说大彻大悟了,怎么可能连这点小迷惑都看不出来?还是要我来替你解答广大读者的疑惑呀。其实理解这一条批语的关键在先把它当[假]的[无]的,然后从中找出[真]的[有]的,即[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真假有无哉!]这[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就是假的,而批者借此替作者隐瞒全书仅到八十回为止的真相却是真的,[茜雪至“狱神庙”, “花袭人有始有终”, “狱神庙慰宝玉” ]的具体文稿是[无中生有],但类似宝玉这样落入迷津后诸裙钗资助宝玉的生活素材却是作者亲历亲闻,最后就是这整条批语说的具体情节都可有可无可真可假,但其中蕴涵的[花知爱惜人、人却不惜花,奴才无论主子富贵或落魄都忠于主子、主子却不识奴才的好心]这事体情理却值得读者深刻体会。
我这[花知爱惜人、人却不惜花,奴才无论主子富贵或落魄都忠于主子、主子却不识奴才的好心]的结论如果拘拘于曹家一家作者一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只有深论到朝纲、推广到普天下过去未来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如今的人看了这条批语就去考证史实的有无,就猜度曹家一家作者一人曾发生过什么事,然后发挥成八十回后的续书该是什么架构什么情节,最后就只取其八十回后谜底的有无,完全顾不上深论到朝纲后得出其事体情理,如此一来就真成了程高续书说的[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那当然是[只云作者痴,不解其中味]了。最后我再劝你们站在作者批者的角度替他想想,且不说曹家到底有没有这些虐待丫环冤枉丫环的具体事例,就是有这些事例,他写进书中昭告天下是什么意思,是借自悔来辱骂祖宗和生父吗?显然不是。再从另外一种角度想想,曹家遭劫的决定因素就是皇家不识奴才的好心却冤枉奴才,作者想把这决定因素说出来却又怕遭到焚坑,那怎么办呢?当然只有借揭露[贾家的奴才无论主子富贵或落魄都忠于主子、主子却不识奴才的好心]来隐寓皇家了。最后还要推广到普天下过去未来,自父系社会确立以来,就是[花知爱惜人、人却不惜花],[女人知道爱惜男人、疼惜孩子,男人却不怜惜女人、儿女却不孝顺母亲],这种[阴助阳、阳却损阴]的人之道难道不该受到谴责吗?现实中却成了天经地义,作者若直接谴责天下须眉必遭千夫所指,他当然只好借替裙钗昭传来贬斥须眉了。
当然,这条脂批也确实有加强 [茜雪,花袭人,宝玉]形象的作用,象[茜雪]仅仅写她因枫露茶而被撵走的情节是不够的,只不过是当李嬷嬷发牢骚的牺牲品而已,人们印象并不深,但是若再写她的“狱神庙慰宝玉” 就成了另一个袭人、小红类的义仆了,偏偏全书到八十回为止,作者已经不好写这一情节了,这就对完善[茜雪]的形象构成了缺憾,不能达到作者的创作目的,于是作者就想到借脂批来补上这一笔,这不光是为茜雪昭雪,更是为广大奴才昭雪啊。大家想想,从曹家到李家再到皇家乃至古今所有大家族,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撵走的丫环不计其数啊,她们当中有不少后来以德报怨的义仆,作者欠她们一个昭雪啊,[茜雪]的名字 [欠昭雪]就这么想起来的,也就是说她与晴雯袭人金钏一样,都是被冤屈的好女儿。话仅仅说到这儿还不值钱,只有由此深论到朝纲才值钱。大家想想,曹家确实不乏茜雪坠儿四儿这样因某事被撵的丫环,但值得作者为她们昭雪吗?再说曹家被抄后立即回到了北京,与南京周围的百姓相隔两千多里,在那交通极端落后的朝代,败落后的作者母子怎么可能得到她们的接济呢?这跟作者借鬼话词隐寓的林四娘差不多,分明是作者有意识的胡诌!胡诌的目的不光在古今所有大家族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撵走的丫环,更在历朝历代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倒霉的男女奴才,当然更包括清皇家的包衣了,历史欠他们一个昭雪是显而易见的,作者当然要借[茜雪]来为她他们昭雪了,因为还可以借此为自家昭雪啊。“花袭人有始有终” 之批是同样道理,就不一一赘述了。
顺便再把下面谈到麝月的脂批也解一下。有关麝月的脂批也引起考证派的兴趣,而且紧接这一段,我也作一解释吧,[麝月道:“都顽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庚辰侧批:正文。】那一个又病了。满屋里上头是灯,地下是火。【庚辰侧批:灯节。】那些老妈妈子们,老天拔地,伏侍一天,也该叫他们歇歇,小丫头子们也是伏侍了一天,这会子还不叫他们顽顽去。所以让他们都去罢,我在这里看着。”【庚辰眉批: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从这署名畸笏的脂批看来,似乎这麝月就坐在批者旁边看批者作批,于是更引发人们的兴趣,原来麝月是实有其人啦,那她与批者的关系是夫妻还是主仆呢?这样一来流言家更可以大作文章了。其实你们只要本着[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的原则,记住对脂批也要【盖云不过是此等众类,非特历历指明某袭某麝。若云不合两用便呆矣。】就行了,【此书全是如此,为混人也。】 【脂批也是如此,为混人也。】大家应该这样看问题,如果此情景是实,那恰恰说明批者就是作者,第一回末尾说甄士隐遭火后 [便携了妻子与两个丫鬟投他岳丈家去。]其中之一侥幸有了好去处,那另一个当然会留在身边了,至于判断这个丫鬟是被作者收入房内还是被批者带到身边,那就看这个判断是不是合情理了,以作者一事无成、半生潦倒的状态,似乎没能力娶个正常正妻而且纳这个妾,还是与这个丫鬟相依为命的好,如果把她放出去再嫁,一与已有感情不合,二与已有家境不合,三与丫鬟本愿不合,她既然早被收入房内,当然不肯改嫁了。这些话你们自己斟酌,不要说我石呆子强加于人。我听说有一种说法说畸笏叟就是曹頫,照此推断麝月的生活原型在抄家后成了曹頫的丫鬟或内人了?且不说麝月的生活原型断不肯屈从于贾琏的生活原型,光是曹頫长作者一辈这一条就足以驳回这判断了。结合以上两个判断,你们应该能得出作者就是批者的结论,除非这[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并作了四五次批评的曹雪芹暨脂砚斋不肯承认自己是作者,因为他本来就坚持《石头记》是和氏壁这块奇石自己经历的记述,他只是传抄者加整理者而已,再做个批评者又有何不可呢?至于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时是不是有个类似麝月的女人坐在身旁[闲闲无语,令余酸鼻,]那就看你们是不是通灵了。
当然我也不排除畸笏叟故弄玄虚、营造[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假象的可能,但从这条脂批的上下文来看无此必要,通过这一段有关麝月的情节和这条脂批,倒可以完善麝月形象的创作,这样即使没有阅读八十回后有关麝月的文稿,也可以不对麝月的形象产生误解了,这才是作者作是文和批者批是语的用心啊。你们如果看了是文是批还去寻找有关麝月的八十回后的后文,那就真成了笨蛋了,作者批者就因为不打算写有关麝月的八十回后的后文了,才作是文是批的呀。至于麝月的生活原型是不是真的坐在批者身边,是不是作者的终身伴侣,你们还是[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具体情节的真假有无哉!]
红疯子:是啊,咱们根本没必要考证麝月有没有生活原型,更没必要考证麝月与作者及批者的关系,咱只想知道作者创作麝月这艺术典型的用意是什么,只想知道批者批这条批语的用意是什么,只想知道通过麝月这艺术典型和这条批语能领悟到什么事体情理。且不问曹家有没有发生类似的事,首先作者有必要把这些事昭告天下和后人吗?他昭传的用意是什么?无非是想表达对皇家冤枉包衣奴才的不满嘛,这样一来当然只能承认这是贾事而不是甄事、是皇事而不是曹事了。但脂批却强调这是真事而不是假事,作者与批者不是互相否定吗?叫咱听谁的好? 石呆子:你还是不通灵啊,正因为作者摆出副[三百两]的架势,批者才赶紧批上[此地无银]字样的,正因为作者昭传又副钗的用意是想表达对皇家冤枉包衣奴才的不满,批者才赶紧强调他可以证明这些确实是作者家事的。也就是说如果官家对作者的创作意图产生怀疑的话,批者可以站出来证明书中人和事都是真人真事,这样就能避免焚坑了。其实作者深知隐蔽《石头记》创作意图的利害关系,他也深怕官人知道他不是在骂自家而是在骂皇家,这才化名为批者来作旁证的。大家可以想想刚才我作的那些推论,按照[家丑不可外扬][子为父隐]的常理,作者是不应该把自己家中虐待丫环的丑闻用自传体小说昭告天下的,如果作者确实遵守了[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的原则 ,那么书中写这么多又副钗悲剧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就值得怀疑了,这在远离京城的南京还没什么,但是在常见文字狱的天子脚下就值得自惕了,更何况作者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是皇家包衣、而且此书手抄本首先在八旗子弟文人中流传呢。如今有一个批书人证明这些人确实是作者[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而且其中之一还就坐在批书人身旁看他批这段描写自己的情节,这样一来不可以打消官家的疑惑吗?可见在作者竭力标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同时,再冒充批者加上[隔壁王二没有偷]的广告,那就更保险了,可惜的是这样一来流言家考据派也更能迷惑读者了,要想解开《石头记》的其中味也更需通灵的人指点迷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