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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谈红楼梦
细谈之七百八十五
发布日期:2019-08-05 05:54:44

红疯子:第一百一十八回的回目是[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说的是王仁贾芸欺负巧姐和宝钗袭人劝谏宝玉的事,也是为巧姐的被搭救和宝玉的出家当和尚作铺垫,没什么深文大义。

首先这惜春闹出家就没有多大意义,原作的惜春闹出家是在东府淫乱不堪的背景下发生的,是为了隐寓东宫遭废黜连累女眷遭悲剧,是清白无辜的好女儿无奈的[矢孤介],续作者不理解大背景大寓意也就罢了,怎么能为掩饰东府须眉的淫乱,就把责任全归到惜春的[矢素志]上呢?这里的情节描绘得更不对,成了太虚幻境薄命簿上注定的了,难道薄命簿不注这一笔,惜春就可以不出家了?还有就是让惜春在府内就地修行也不妥,这分明是顾恤贾府体面的折衷做法,还是用[安翠笼]把惜春当妙玉养起来,一旦贾府败落,惜春就会跟妙玉同样结局,这是原作者决不可能这样做的,惜春自己也不会同意这样做,她的出家与探春的远嫁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奴去也,莫牵连],在贾族是摆脱本房的牵连,在真朝则是摆脱正邪大祸的牵连,这样大家就不难理解她二人为什么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了,一般大家族是用不着走这种几乎是绝路的,探春作为一般大家族的女儿,比如是曹家或李家的女儿,苦于家庭内部的嫡庶之争,只需远嫁它乡就行了,根本不需要远嫁异国,只有皇家的女儿为躲避正邪之争的连累,才恨不得远嫁异国,惜春也是同样道理,哥嫂侄儿淫乱只是影响她的声名,不可能彻底破坏她的声名品行,谈婚嫁时男方只要了解到她本人不淫乱就行了,虽说有些影响,但不至于嫁不出去,可是太子允仍的女儿就不同了,太子一旦被废,她也等于被废除高贵的格格身份,成了罪囚家眷了,即使不跟着被圈禁高墙,也不可能嫁给王孙公子了,当然还是乘第二次被废前赶紧出家的好了。这些话咱俩以前没有谈过,这里补充一下,大家就知道惜春是被逼出家、而且必须远离贾家[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了,就知道续作的让惜春在府内修行不妥了,这是[不取其事体情理,只拘拘于具体情节啊!]此处叫宝玉来咏读惜春判词,分明是把惜春出家的责任推到[太虚幻境薄命簿]身上,叫读者还怎么取惜春悲剧的事体情理呢?可见续作者看似照判词来续写人物结局,实际上是阉割了《石头记》的事体情理、只续写了《红楼梦》的躯壳啊。

续作者还不忘把妙玉也羞辱一下,说她[不知他怎样凡心一动,才闹到那个分儿],妙玉凡心动不动与被劫有什么关系?且不说前八十回的妙玉根本谈不上[凡心一动],就是后四十回的妙玉动了凡心也不能因此决定会被劫嘛,难道强盗做坏事还要怪好人心不诚?难道妙玉不动凡心就不会被劫吗?真是岂有此理。

石呆子:你总是带着成见看续书,续作者根据判词来续作《红楼梦》行为本身就是尊重原作,再说他也不可能真正理解《红楼梦》的用意,如果理解了这些深层意蕴,就不敢续写《红楼梦》了。关于妙玉被劫的事,也不能说与妙玉动凡心没有一点关系,在续作者看来,妙玉之所以肯留下来跟惜春作伴过夜,就是想多与贾宝玉接触,就是想过贾族内部的世俗日子,就是违反戒律,这才引起强盗的垂涎的,如果从不出[栊翠庵]一步、从不违反戒律想念宝玉,就不会让强盗窥探到她的美貌,也就不会有此劫,你也不能说这样写没有一点道理啊。还有宝玉念判词的事,续作者既然把判词捧到续作圣旨的地位上来了,当然可以把它当圣旨来念了,至于你们反感这种不重情理、只重情节的续作手法,他就管不了了,反正他自己认为人物结局都是判词决定的,原作者在全书开头就写这个判词的目的,也是为了给人物结局定个基调,在他看来当然是先有判词后有人物结局的了,因此说人物结局都必须按判词来走在他看就是对的。如今你们是听了我的呆解后,才知道是先有前八十回正文,后有这第五回的全书总结,先酝酿好了人物的结局,后写的这判词仙曲,只是把最后一回的结尾挪到全书开头第五回来罢了。总之,续作者在他那个年代、在他那个立场只能这样续下去,把你置于他的时代、他的地位也只能这样续下去。

红疯子:不跟你这二百几十年前的呆子理论了,你总是替二百几十年前的人说话,咱是现代人,为什么不能用现代的眼光看二百几十年前的续作?

关于紫鹃跟随惜春出家的事就不说了。只是[李纨、宝钗听了宝玉这话,诧异道:不好了!这个人入了魔了。”]这句话不是李纨宝钗的生活原型的原话,而是续作者借她们之口向读者说的话,续作者是知道这些判词都是神话,不能当真的,所以说宝玉把判词当真是[走火入魔],可见他自己也知道判词是假的,只是为了续完《红楼梦》而不得不把判词当圣旨,说穿了这样写还是为了糊弄读者啊。续作者笔下的王夫人却不象李纨宝钗这样想得透,她还是以为宝玉是看了什么阴间的生死簿才这样说的,既然惜春紫鹃等人都是命中注定要出家的、自己留不住的,看样子宝玉也是命中注定要出家当和尚的、自己是留不住的,她当然要[放声大哭起来]了。[袭人说:我也愿意跟了四姑娘去修行。宝玉笑道:你也是好心,但是你是不能享这个清福的。”]这也是根据判词给袭人下的结论,也是只取其具体情节、忽略其事体情理啊。袭人的悲剧结局在前八十回趋势中主要是由贾宝玉自己造成的,贾宝玉把袭人当[其间拨乱的小人],把黛玉悲剧的责任全推在王夫人和袭人身上,又不敢跟王夫人闹翻,就拿袭人煞气,把她逐走,这一点你在前面呆解过了,咱就不多罗嗦了。只是咱认为续作者应该能看出来王夫人袭人反对宝玉与黛玉相恋的苗头,还不让王夫人在林黛玉之死和宝玉婚姻大事上拿主张,还让袭人装得对宝黛爱情毫不干预,更让贾宝玉根本不认为是王夫人袭人等人害了黛玉、根本不憎恨袭人,这不是故意为王夫人袭人护短吗?

下面的[贾政向赖尚荣借银五百受挫]又是续作者故意揭贾府奴才的短,其实原作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情节,因为赖尚荣是以康熙的曹荣为生活原型创作的,赖家等于是贾朝的曹家,赖嬷嬷等于是贾朝的孙嬷嬷,赖大等于是贾朝的曹寅,贾朝怎么可能穷到跟自己的包衣奴才借钱呢?作为贾朝的包衣奴才,赖尚荣也不敢违抗主子旨意,因为他连自己的命都属于主子,怎么可能舍不得五百银子呢?他还想不想在贾朝做官啦?赖家还想不想在贾朝生存下去啦?续作者根本不敢把贾族当贾朝来考虑,当然看不出这里面的奥妙了。说到底续作者还是想把贾府遭挫的责任归结为对奴才管教不严上。

一说到贾芸的事咱就来气,原作是把贾芸小红当正面角色来描写的,意思是说宝玉黛玉尚不及贾芸小红能适应现实,如果他俩有贾芸小红这种现实主义的人生观,后来不至于将爱情弄成悲剧,在作者本人是很钦佩贾芸小红这一类人的适应能力的,他认为这正是自己的短处,因此才用贾芸小红这两个角色来反衬宝玉黛玉的缺陷。续作者不理解这些也就罢了,还把贾芸小红当小人来糟蹋,咱当然要为贾芸小红抱不平了,这也叫[红楼奇冤,芸红一叶,小民何辜,大官反赦?]呀。至于贾芸如何与贾环王仁邢大舅串通一气坑害巧姐,咱就不赘述了,因为反正那藩王最后也没有收留巧姐,这件事只是过眼云烟,并不可能成功,又何必当回事呢?只能说是续作者借此当骂贾芸等人、夸刘姥姥等人、述巧姐结局的题材罢了。再说邢夫人也不止是愚昧易惑的问题,她还代表着[假邪]势力,虽说[假邪]势力在抄检大观园中被[假正势力]压住了,但是在续作中还没把它们当[成则王侯败则贼]的贼看待呢,为什么不可以写邢夫人借邢大舅来欺诈巧姐呢?再说原作是说巧姐被邢大舅和贾蓉卖入烟花巷,这坏事是[木已成舟]了,巧姐已经失身了,是刘姥姥偶尔遇见[流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忍耻]为她赎身,这才救下巧姐的。如今续作者却写成贾芸王仁的阴谋并没有得逞、巧姐只是到刘姥姥家避避风头,这根本不能算悲剧,能有多少事体情理可言呢?可见续作者不过是[游戏判词、敷衍荒唐]罢了,并不是真的完成巧姐悲剧,更不肯揭邢夫人、邢大舅和贾蓉的短,只是顺带把贾芸王仁邢大舅骂一下,怎么能算真正的巧姐续集呢?

再说[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一节,贾政来信催宝玉去考举人,这本是原作不可能有的事,完全是续作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自作主张,他以为[一举成名天下闻],只要科举得中就功成名就了,因此太平盛世只要学好八股做好文章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官场上的[金紫万千]谁不知道[朝中无人莫做官]?谁不要象贾雨村那样寻求护官符?单从曹家曹荣年纪轻轻就做织造看,大家就该知道做官不是靠科举而是靠后台了,尤其是象曹家这样的包衣奴才,命运完全操纵在皇帝手中,皇帝宠信曹家,不考科举照样做大官,皇帝打压曹家,连考科举的资格都没有,何谈[高中]?以原作者的[聪俊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考状元榜眼探花不一定有把握,考个举人会成问题吗?问题是不让他这有罪包衣奴才参考啊。再说没有康熙做后台,倒有雍正找碴子,做了官也站不住啊。续作者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事体情理,只知照理治之书来美化现实,这样当然经不起实践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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