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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谈红楼梦
细谈之七百六十七
发布日期:2019-08-05 01:18:20

鸳鸯的寻死写得不寻常,跟第十三回的[瑞珠触柱而亡、宝珠誓任摔丧驾灵之任]不同,瑞珠宝珠实际上是贾珍爬灰被贾母撞见、导致秦氏上吊的责任人,她们俩个是被贾族形势逼上绝路的,应该算悲剧,而续书中此时并没有哪个主子逼鸳鸯死,续作者笔下的鸳鸯是既有觉得活下去没有意思的想法,也有为贾母殉身的想法,这就不能算悲剧、应该算烈剧了,等于是歌颂一个女[真家仆]呀。再说他写鸳鸯由秦氏启发去上吊,这分明是取的第五回中秦氏判画判词中的死法,照原作第十到十三回的情节来看,秦氏是得病死的,续作者不取病死而取吊死,说明他的续作依据主要是第五回中判画判词和仙曲,如果是依据情节而不依据判画判词和仙曲,第一百一十一回就不会有这样的情节,这也说明续作者是根据自己写鸳鸯上吊的需要来决定对秦氏上吊还是病死的取舍,适合自己需要的就取,不适合自己需要的就舍,完全是实用主义。再看续作者对鸳鸯为什么效仿秦氏上吊而死的解释,[鸳鸯香魂说道:“蓉大奶奶,你等等我。”那个人道:“我并不是什么蓉大奶奶,乃警幻之妹可卿是也。”鸳鸯道:“你明明是蓉大奶奶,怎么说不是呢?”那人道:“这也有个缘故,待我告诉你,你自然明白了。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坐,管的是风情月债,降临尘世,自当为第一情人,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因我看破凡情,超出情海,归入情天,所以太虚幻境‘痴情’一司,竟自无人掌管。今警幻仙子已经将你补入,替我掌管此司,所以命我来引你前去的。”]这一段琐碎情节说的是鸳鸯为什么和秦可卿一样死法,大家都知道原作的太虚幻境是虚构的、不存在的,这里却被续作者当成真实的、存在的事了,还设了各部门的负责人和继任人,如果续作这种构思蕴涵了什么深奥的事体情理也就罢了,问题是毫无意义,只是给鸳鸯归天找个理由,这就有些无聊了,难道鸳鸯寻死不是因为贾赦逼迫和忠于贾母,是为了到太虚幻境‘痴情司’当掌管人?难道当初秦氏上吊也不是因为形势逼迫,也是为了到太虚幻境‘痴情司’当掌管人?续作者这一写作套路值得大家注意,他把书中裙钗的死与到太虚幻境的各个位置任职对应起来,这样一来就不成其为悲剧,成了归天、成了修成正果、成了善终了,这不是对原作倾向的扭曲吗?有人也许会说第七十八回的小丫头就说晴雯告诉她[你们还不知道。我不是死,如今天上少了一位花神,玉皇敕命我去司主],但原作者当时就说[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可见他根本没有把这个说法当真,也不愿意读者把这个说法当真。如今续作者不但把这个说法当真,而且形成套路推广到鸳鸯和所有裙钗悲剧,而且还愿意读者把这个套路当真、把诸裙钗悲剧都当成归天、当成修成正果、当成善终,这更是对原作倾向的最大扭曲,严重影响到读者对悲剧事体情理的深论,咱不能不纠正之。

接下来续作者又解释了凭什么要把鸳鸯收入太虚幻境‘痴情司’当掌管人,[鸳鸯的魂道:“我是个最无情的,怎么算我是个有情的人呢?”那人道:“你还不知道呢。世人都把那淫欲之事当作‘情’字,所以作出伤风败化的事来,还自谓风月多情,无关紧要。不知情之一字,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便是个‘性’;喜怒哀乐已发,便是‘情’了。至于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若待发泄出来,这情就不为真情了。”鸳鸯的魂听了,点头会意,便跟了秦氏可卿而去。]这里不仅说了把鸳鸯当痴情人的理由,而且还说了对[]字的解释。续作者说秦可卿和鸳鸯先后执掌太虚幻境‘痴情司’虽然是胡诌,但是他说秦氏是[情人]倒也算比刘心武这[秦学]主创人聪明,刘心武就看不出秦氏即[情事],还把她当宫闱秘事来大胆发挥,到底不及续作者看得透啊。续作者还借说[][]的区别阐述了自己对[]字的看法,[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便是个‘性’;喜怒哀乐已发,便是‘情’了。]这句话咱既赞成也不赞成,说赞成是因为[]确实起源于[],没有本性的存在,就不会产生[喜怒哀乐]等感情的发泄,喜怒哀乐等感情的产生,也是因为本性的得到得不到满足才勃发的,因此人的本性能不能得到满足,是决定人会不会七情勃发的根源,这是咱赞成这句话的原因。反过来说,这也是咱不赞成这句话的原因,因为照续作者的意思,因为本性产生的喜怒哀乐等感情都是应该克制的,不能让它七情勃发,这就不问青红皂白了,本性要分正常的本性和不正常的本性、正当的本性和不正当的本性,正当的本性让它正常发挥,是不至于弄得七情勃发的,尤其是愤怒、悲哀这些极端情绪,往往都是正当的本性不让它正常发挥、甚至根本一点都不让发挥,但是不正当的本性却让它正常发挥、甚至超常发挥,这样引发的七情勃发就不是简单地克制就能克制得了的了。就拿书中的裙钗和须眉来说吧,裙钗们正当的本性都不让正常发挥、甚至根本一点都不让发挥,她们能不七情勃发吗?这种悲哀克制得了吗?而须眉们不正当的本性也能超常发挥,裙钗们还不得不承受超常发挥造成的恶果,这能不叫裙钗们愤怒吗?能不造成种种悲剧吗?这些悲剧的责任能由裙钗们自己承担吗?所以咱认为在男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须眉的不正当本性可以超常发挥,裙钗的正当感情却不让勃发,这太不公平了,可以说《石头记》一书就是因为要替裙钗们鸣不平才撰写的,这种感情发得好,不应该被压制。而续作者就是要压制这种感情、就是反对原作者为诸裙钗鸣不平,才千方百计压制这种悲愤之情的。续作者还说[至于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若待发泄出来,这情就不为真情了。]他认为象鸳鸯秦氏这些女人没有让感情勃发出来,还可以说是[有情人],而象黛玉迎春晴雯等人让感情勃发出来了,反而不能算[有情人],这不是对原作倾向的有意扭转吗?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续作者不但不会区分性与情,而且不会区分真情与假情,甚至也不会区分有情与无情,他心目中只有封建伦理,秦可卿和鸳鸯为维护封建伦理肯牺牲自己,这才被续作者封为[有情人]的,其实在他看来任何不合封建伦理的情都不是好情,都在该压制之列,这样的理学学究对裙钗根本没有一点感情怎么可能同情普天下女儿的悲情,怎么肯为天下女儿悲剧昭传呢?

石呆子:你提的这些问题都过于尖锐了,一点也不给程高留面子,让赞成续书的人接受不了,还是说得缓和些好。其实正如[公有公的理,母有母的理]一样,历来也是[公有公的情,母有母的情],男人有男人的情、女人有女人的情,原作者是站在女人立场上替女人说话,而续作者是站在男人立场上替男人说话,他当然不会赞成女人怨恨男人的悲情了,立场不同,情感也不会同,这是正常现象,总不能让程高承认男人不对、承认朝纲不正吧,还是马虎些好,只要各人心中有数就行了,不说破了,让读者自己去比较、去深思又未尝不可呢?你还少招些骂名呢。

红疯子:下面的[宝玉听说鸳鸯吊死了,便唬的双眼直竖。袭人等慌忙扶着说道:“你要哭就哭,别憋着气。”宝玉死命的才哭出来了。心想:“鸳鸯这样一个人,偏又这样死法!”又想:“实在天地间的灵气,独钟在这些女子身上了。他算得了死所。我们究竟是一件浊物,还是老太太的儿孙,谁能赶得上他?”复又喜欢起来。那时,宝钗听见宝玉大哭了出来了,及到跟前,见他又笑。袭人等忙说:“不好了,又要疯了。”宝钗道:“不妨事,他有他的意思。”宝玉听了,更喜欢宝钗的话,“到底他还知道我的心,别人那里知道。”正在胡思乱想,]这又是续作者以自己之心度宝玉之意,原作中的贾宝玉决不可能象这样毫无道理地胡思乱想的,他在诔晴雯时那些胡思乱想都是有深意的,是原作者借他这些胡思乱想来寄托自己的寓意,而这里续作者描写的宝玉这些胡思乱想却是为了眨斥宝玉的呆傻,二者用意截然相反啊,怎么能同日而喻呢?再说续作写[贾政给鸳鸯灵柩作了个揖,宝钗道:“我原不该给他行礼,但只老太太去世,咱们都有未了之事,不敢胡为。他肯替咱们尽孝,咱们也该托托他。好好的替咱们伏侍老太太西去,也少尽一点子心哪。”说着,扶了莺儿走到灵前,一面奠酒,那眼泪早扑簌簌流下来了。奠毕,拜了几拜,狠狠的哭了他一场。]这里把宝钗也写成是跟贾政差不多的道学先生了,再加上前面还有说她赞成[贾政‘丧与其易,宁戚’,老太太的丧事,只要悲切才是真孝,不必糜费图好看的念头]的描写,这些也不符合前八十回宝钗的一贯风格,前八十回里的宝钗根本不是道学先生,从她在[探春理家]过程中显露出来的[识大体顾大局]的处理家事才能,就可以看出她不但比探春能干,而且比凤姐还要得体,这里的贾母丧事就该由她主持才对。续作者想不到这一点也就罢了,怎么还糟蹋她的形象、说她在贾母丧事上不但不肯出力、而且还舍不得花钱呢?这不是等于说贾母王夫人选她做宝二奶奶选错了吗?续作连宝钗都要贬,这样一来真成了[真真女儿国里无好女人]了,还成什么[为闺阁昭传]的著作呢?干脆叫[为须眉平反]的续作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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