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这一回的内容就有草草收场的感觉。一开始的宝玉与黛玉议论‘卿何薄命?’就是为暗示黛玉悲剧不能怪宝玉、只能怪黛玉自己[薄命],这就没有多深的事体情理,用不着多大篇幅。接下来是介绍了迎春与孙绍祖定亲的事,也是约略说了几句,并没有在[误嫁中山狼]的[误]字上多作文章。下面的[薛文龙悔娶河东狮]就写得更马虎了,根本没有突出一个[悔]字,薛蟠是到第八十回才[惟日夜悔恨不该娶这搅家星]的,可见这一回的回目并不完全贴切内容,用在下一回倒更合适些。严格说起来,这一回倒是在揭贾宝玉孙绍祖薛蟠这些须眉的短处上下了一些功夫,宝玉一病之后,又把晴雯之事抛在脑后了,还是继续过自己的那些乐事,也不抱怨’美中不足,好事多魔’了,而且[幸免贾政责备逼迫读书之难。这百日内,只不曾拆毁了怡红院,和这些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从这些文字里可见作者对宝玉短处也是毫不掩饰;写孙绍祖则是[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明显有鄙夷之意;写薛蟠更是[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如今得了这样一个妻子,正在新鲜兴头上,凡事未免尽让他些。一月之中,二人气概还都相平;至两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概渐次低矮了下去。薛蟠没了主意,惟自怨而已,好容易十天半月之后,才渐渐的哄转过金桂的心来,自此便加一倍小心,不免气概又矮了半截下来。]这些都是在揭须眉之短啊,你们怎么能只看到夏金桂的撒泼刁蛮呢?实话说,如果贾宝玉孙绍祖薛蟠这些须眉都象宝钗这样沉稳、这样有学问,夏金桂等将无以逞其技,晴雯迎春香菱等至于遭这些劫难吗?可见根子还是在男人没有尽保护女人和孩子的责任上,不能怪女人间互不相容。归根到底还是那句话:[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哉?]
详解第八十回
石呆子:第八十回的回目是[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还有一种回目是[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应该说[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比较符合作者原意。庚辰本此回无题,倒不是作者连一个回目都没拟写出来就搁笔了,而是作者故意留下这空白让作者以为这一回还没写完呢。这一回是前八十回的最后一回,这八十回是经作者[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虽然是个约略数,但这八十回肯定经过作者反复披阅反复增删,这种披阅增删肯定是在八十回基本完成、后面不打算继续写下去了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作者还打算继续写下去,他完全可以等写完一百二十回全本或一百零八回全书再[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嘛,那样不但可以专心修改,而且可以对全书有通盘考虑、作全局处理,何必这样[书未成]就[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呢?有这[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完全可以把全书写完嘛。这样就象一个胎儿刚产下头和身子、腿脚在妈妈肚子里还没出来,就给他洗澡穿衣服一样可笑,妈妈完全可以等孩子全生下来再给他洗澡穿衣服,作家也完全应该等全书写完再作总修订,这样才能修订得完整正确,如果全书写了大半就作总修订,那肯定是片面的不合适的,不如先把全书写完再集中精力作总修订的好,没有全局在胸就修改不好作品,这几乎是写作常识。有人会说也有边写边修改的,那只是小小说的局部修改,长篇小说的通盘修订、最后增删都必须在全书完成后进行,这样才能顺利完稿,否则还不如不修订不增删、以未完草稿直接面世呢。还有人会说《石头记》本来就是另有作者的抄本,曹雪芹作为传抄者得到的就是前八十回本,他对这八十回抄本[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当然是成立的了,且不说这是曹雪芹的假话,即使真有-曹雪芹得到的就是前八十回抄本]这回事,曹雪芹也不肯对这抄本作[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总修订,他如果没有《石头记》全书成足在胸就不敢作这种大修订,因为他没有把握认定这总修订是否符合作者原意,还不如不修订的好,因此曹雪芹只有在是自己撰写石头记原稿的前提下才会[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并题曰《金陵十二钗》,如果《石头记》不是他自己的原创,他决不肯如此增删题名的,因为他必须对《石头记》有彻底的理解才能如此有把握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没有彻底的理解就不敢如此大胆地增删了。如今的人都是把《石头记》披阅几十载、研究得这样多,谁敢说把《石头记》研究透了?谁能再[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题个新书名?
这些话我本该在八十回解完后再说的,因为要说明这第八十回也是作者有心收尾的,才先在这里说这么多的。从这些可以看出曹雪芹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建立在他对石头记全书了如指掌的前提下的,甚至完全可以说《石头记》就是他创作的,否则这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就用不着如此分回了,完全可以稍作删节合并成一回,或者增加些情节弄得自然些,避免给读者留下[蛇尾]的印象。如今的这样分回,明显有凑够[八十回]之数的感觉,也明显有[蛇尾]的感觉,既然是经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就说明这样分回是曹雪芹的主意,曹雪芹为什么要给读者留下这两个印象呢?因为他深知这就是《石头记》最后一回、因为他就是要给读者造成石头记草草收场的印象,因为他还要留下[书未成的悬念。
红疯子:你也太罗嗦了,直接说这一回是曹雪芹故意草草收场的就是了,读者根本不会去注意这两回文字少一些这种小问题的,他们都以为八十回后还有内容呢,不会相信你这呆子说的-全书只有八十回]这呆话的,更不会注意这两回有草草收场的迹象了,至于你说的仅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就证明曹雪芹是《红楼梦》原作者,那就更难服众了。
石呆子:不然,你们现在已经有一百二十回的熟套在心里了,当然难以接受我这说法了,再说你们如今都是读的一百二十回全本《红楼梦》,当然对这两回的比其它各回少若干字不介意了。当年的石头记却是以二十回一部手抄本或十回一部手抄本流传的,这两回字数一少,这一部分手抄本就会比其它分抄本少却四五页,这会引起读者注意的,如果再出卖,就会引起价格上的矛盾的,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时不能不考虑到这一点,以他的水平在分出章回时来平衡这两回字数是很容易的事,除非他故意让这两回草草了事。因此这两回不但字数少、而且内容少且乏味就有蹊跷了,分明是作者暨曹雪芹故意露出来的[蛇尾],这样你们还指望八十回后还有佚稿吗?即使有,也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字数越来越稀、内容越来越少,因为作者就是要收尾嘛,只是当时是以二十回一部手抄本或十回一部手抄本流传的,才正好写到第八十回结束的,如果[老学士闲征姽婳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在第七十九回,曹雪芹肯定会把现有的第七十九回跟第八十回合并成一回,这样就便于《石头记》以二十回一部分抄本或十回一部分抄本流传了,可见《石头记》之所以只有前八十回,根本不是因为[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也不是因为八十回后的佚稿遗失了,而是因为作者不打算写下去了,恰巧快到八十回一部分抄本结束之时,于是第七十八回以后又马马虎虎写了两回,凑成这一部分抄本流传出去,其实第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姽婳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就是全书的结论!做出这一结论后,《石头记》随时都可以搁笔,这两回只是为凑第六十回到笫八十回这一部分抄本之数罢了。
你们看这一回开头的金桂替香菱改名字这段情节,就完全可以归入上一回,作者之所以要把这些情节拖入这一回,无非是在这两回之间既作一平衡、又作一关联罢了。这些情节其实并没有什么深文大义,无非是说金桂如何有害人之心、香菱如何无防人之意,这样下去香菱当然没有好结果了。其实金桂无害人之心、香菱有防人之意又能怎么样? 香菱自从被拐之后就注定了悲剧命运,买中为妾后贾雨村就说[这薛家纵比冯家富贵,想其为人,自然姬妾众多,淫佚无度,未必及冯渊定情于一人者],因此她迟早会被薛蟠抛弃,金桂的迫害只是加速这个进程而已。你们想想看,薛蟠天性是“得陇望蜀”的东西,即使金桂如贾珍的尤氏那样能容人,薛蟠娶了金桂、收了宝蟾后还顾得上香菱吗?宝蟾会与香菱和睦相处吗?薛蟠另外再收小妾怎么办?香菱进了薛家就只有早早生子、象赵姨娘守着贾环那样守着儿子度日这一条活路,根本不可能被薛蟠扶正的,如今既然[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当然迟早是死路一条了。这在当时社会是很容易理解的,大族人家的正妻即使没有生育也有家庭地位,邢夫人尤氏就是例子,但小老婆只是性工具加生育工具,如果在被当作性工具时并无胎孕,那就做不成生育工具,当她做不成生育工具时,一旦男人用新鲜的性工具取代了她,她就失去生存价值了,虽然活着也跟死去一样。你们觉得书中的周姨娘活着吗?她活着碍不着谁、死了谁也不觉得可惜,虽然比香菱活得久,但生存价值并不比香菱大,还不如香菱这样死去能起到惊薛蟠泣金桂的作用呢。因此你们不能把香菱的悲剧完全归咎于金桂,但却必须追究薛蟠的责任,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