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疯子:这话在理,袭人虽然是个卖身为奴且并不太漂亮的丫头,但是她品德高尚见识非凡,既承认现实又力争理想,是中国贤妻良母的最佳形象,连宝钗这样的女高人都敬佩其人品,可见她确实非同一般。她平素温柔和顺、立志似桂如兰,不能看做有野心、似奸伪,要看成每个女性求生存求发展的正当努力。看作每个生命个体力争自我价值实现的正常行为。袭人服侍贾母只知有贾母、服侍湘云只知有湘云、如今服侍宝玉又只知有宝玉,按排她做宝玉的通房大丫头是贾母分配给她的工作,怎么能说是她勾引宝玉、想做小老婆呢?她对宝玉并不盲目崇拜、谄媚巴结,只是恪尽职守、恪尽做姐姐的本心而已,她也知道宝玉有些常人没有的怪癖,将来跟着他不一定有好下场,但作为奴才她根本无法选择主子,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平素她处处为宝玉的长远前途打算、为宝玉的根本利益用心、为宝玉的日常事务操劳,这怎么能算有野心的巧伪人呢?可见袭人也是红楼梦里被误解的一个好裙钗,也算是[红楼奇冤、袭人一叶]呀!
石呆子:象你这样才能算实事求是评价袭人,所谓[实惠是检验老婆的唯一标准],袭人能给宝玉带来种种实惠,做宝玉的小老婆当然是够格的了,谈不上什么野心,反过来说倒是宝玉糟践了她。袭人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上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如今的评论都当贬低袭人的意思解读,其实作者这是贬斥宝玉啊![一簇鲜花,一床破席],照通俗的解释当然形容袭人已经是被贾宝玉破过身的破烂货了,但在作者看来,你贾宝玉既然是[尊重女孩子、慎重性行为]的男人,为什么对袭人就那么不尊重不慎重呢?人家袭人既然肯为你宝玉破身,是因为她决意终生服侍你宝玉,不再为其它男人献身,这能叫[破烂货]吗?倒是你宝玉开口闭口愿做绿叶扶所有女儿之红花,唯独对袭人这朵鲜花却采后而弃之、这床好席却睡破而扔之,是唯独不把袭人这好女人当女人,该骂的不是袭人而是宝玉呀!所以脂批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 这袭人的再嫁虽然不符合封建道德,但确实怪不得袭人,袭人一个女儿家既然为宝玉破了身,是下决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块石头抱着走]了,但宝玉却轻看了她,在第六回与袭人发生关系时就有拿袭人当试验品的意味,后来更因黛玉和晴雯与王夫人发生激烈冲突而迁怒于袭人,无端怀疑袭人沦为王夫人安插在自己身边的耳目,最后更因黛死钗嫁把袭人当成了自己的叛徒,终于大发富贵公子威风,把个忠心耿耿的好女孩子撵出去配人,这才一手造成袭人悲剧的。
你们细品袭人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这并不是批评袭人的温柔和顺是假的、[似桂如兰]的理想是空的,而是说贾宝玉枉费了袭人温柔和顺的好品行,耽误了袭人[似桂如兰]的人生理想啊!早知自己会这样野蛮地对待一个女孩子,即使没有冤枉她,以宝玉做人的准则,就不该与她发生性关系、不该随手采摘这朵鲜花、不该玩破这床好席了;何况后来逐步了解到种种前因后果,知道自己冤枉了这个忠心耿耿的贴身人了;更何况在自己最落魄的生死关头,是袭人和蒋玉函夫妻二人不计前嫌、雪中送炭,拯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呢,这样的大恩大德不是用[无地自容]的自悔就能报答的,它反映了袭人高尚的人品啊!在这样一个仅次于伟大母性的伟大姐性感召下,宝玉能不发誓为这些伟大女性著书昭传吗?这样一想,你们就知道宝玉其实是自责自己亲手造成了袭人悲剧、辜负了袭人待自己的一片真心啦!但袭人却不这样看,由于她是在抄家前被撵出嫁人的,使她避免了抄家大祸的打击,又由于宝玉的无心撮合,使她得以嫁给蒋玉函,获得了后来的幸福生活,她不但没怪罪落魄中的宝玉,而且庆幸宝玉主动撵她脱了干系,若不是宝玉强行撵她,以她的品格是肯定会跟宝玉一起受罪的,那样她就不可能有下半生的幸福了,因此她还是象一个亲姐姐不计较不懂事的小弟弟那样尽力扶助宝玉,这就更使宝玉钦佩女性的伟大雌爱了,他真是[堪羡优伶有福,庆幸公子无缘]啦!
红疯子:你说错了,是[谁知公子无缘],不是[庆幸公子无缘]。
石呆子:我没有错,是你们没有领悟判词背后的意思。宝玉是从袭人的[侥幸幸福]中告诉大家一个事体情理:一个男人若并不真心爱一个女人,尤其是并不打算终生为她负责到底,请不要轻易采摘这朵鲜花,也不要轻易睡破这床好席,还不如让她早一点离开自己自寻生路,或许还侥幸得到幸福,不至于害人家女孩子终生。
红疯子:你老是说[侥幸][侥幸]的,不由咱想起了第二回甄家的娇杏丫头,她也是[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当时是说这娇杏丫头因为偶尔回头多看了贾雨村两眼,便被贾雨村引为知己,后来要去做小老婆,[谁想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了一子,又半载,雨村嫡妻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册作正室夫人了。]这娇杏丫鬟就被脂批批为[侥幸也。]你这里一再强调[侥幸]二字,是不是说这两处情节在事体情理上有相通之处呢?
石呆子:通灵!智通!你果然是个通人!这甄士隐家其实是隐真事家,甄士隐即真隐士,我们在前面都说过了。但是这娇杏也隐寓袭人,一般人就觉察不出来了,因为确实仅仅是在事体情理上有相通之处,但是在具体情节上则根本无法类比。袭人不可能在贾府时就[回顾]蒋玉函,蒋玉函也不可能[风尘怀袭人],这第一回的[原来雨村自那日见了甄家之婢曾回顾他两次,自为是个知己,便时刻放在心上],是作者为了凑合贾雨村风尘怀闺秀的回目而故意杜撰的情节,你们根本不必当真。但这袭人[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蒋玉函身边,只一年便生了一子,又半载,玉函嫡妻忽染疾下世,玉函便将他扶册作正室夫人了]倒是实情。以袭人[侍候贾母心中只有贾母、侍候湘云心中只有湘云、侍候宝玉心中又只有宝玉]的秉性,若嫁给蒋玉函肯定心中只有蒋玉函,当然应该得到蒋玉函的敬爱了,这不只是看在宝玉的面子上,而是袭人的为人确实值得敬爱。这在社会上层大家庭当然不当回事,但在社会中下层小家庭就显出珍贵了,如何不值得珍爱?但是若她仍留在贾府就不可能有这好运气了,且不说贾宝玉后来根本不把袭人放在心上,关键是抄家大祸一来连袭人也无法幸免啦!所以说袭人悲剧也适用于[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正是宝玉的[一着错,]才侥幸让袭人成为[人上人]的。虽然说做蒋玉函这优伶的夫人不能与做贾雨村这知府的夫人相提并论,但若不脱离贾府的话,抄家大祸一来肯定会沦为人下人啊,这还不能算侥幸躲过一场大灾难吗?因此我说是[应羡优伶有福、庆幸公子无缘]。 |